保障性安居工程列为我市“十二五”“一号民生工程”
本报讯(记者 张跃彬)昨日,石家庄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十二五”时期的标志性工程和“一号民生工程”,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促进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2011年,全市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41248套,其中新建廉租住房5200套、经济适用住房3000套、限价商品房4000套,公共租赁住房17500套,改造危陋住宅区及棚户区9548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2000户。另外改造农村危房3400套。在确保省政府下达任务超额完成的前提下,力争全省领先,力争全国前列。
“十二五”期间,全市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危陋住宅区改建住房42万套,力争“十二五”末我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5%以上。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制度,促进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意见》要求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十二五”时期的标志性工程和“一号民生工程”,逐步将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