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5月1日起降低和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等收费标准和行为。
■部分住房交易手续费取消或降低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通知中看到,5月1日起,部分住房交易手续费取消或降低。
其中明确取消及降低的住房交易手续费包括:取消住房抵押手续费;因继承、遗赠、夫妻共有等进行的住房转让免收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执行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收费标准。
据悉,此次收费减免还涉及施工图设计审查费、部分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收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等。
■石市取消或降低部分住房交易手续费已先行一步
石家庄市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称,目前对于国家发改委通知中涉及到的一些交易手续费,石家庄的部分执行标准实际上已经先行一步。
首先,住房抵押手续费方面,目前石市住房抵押并未收取手续费,而是按住宅每套80元的标准收取房屋登记费;因继承行为造成住房转让免收转让手续费;遗赠住房转让,按照每平方米3元的标准征收转让手续费,双方各半。
对于保障性住房,目前石市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租赁行为未收取租赁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