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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5·28”故意杀人案舆情剖析
时间:2014-08-01 11:36:54    来源:    网站首页    
@王旭明 对招远血案处置的评价就是一个字“慢”。即处置慢、应对满、公开满,慢害死人,认为必须在2——4小时内公开。@展江 则是从新闻传播的专业角度提出质疑:“招远命案令人痛心疾首,信息及时公开如何保障?光天化日下的命案三天后才通报,这是公众在痛心之余的一大质疑。根据200711月生效的《突发事件应对法》、200851日生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政府没有及时公开信息,责任不可推卸。此外,针对民众其他质疑,也要及时回应,否则难免舆情汹涌。 nyq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此,@南城巷陌帖回复:条例18,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全文538条哪个字说必须2-4小时内公开?国际惯例更是扯淡。国人愚蠢就你觉醒公知嘴脸令人作呕。网友纷纷跟评,对这种罔顾案件侦破阶段的实际情况,进行回击。nyq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议题之三:转移视线,混淆邪教性质认定nyq中国出版传媒网_中国国家文化产业综合性门户网站

从舆情的发展走向来看,一开始官方和舆论基本都将事件当做一起普通的杀人案来看待,直到531日,案发三天后,公安机关才对案件性质进行了定性并通报。用招远宣传部副部长的解释,这样做的原因是,公安刚开始以为是简单治安案件,后在嫌疑人家里搜出邪教资料,立马向山东省公安厅汇报,省厅向公安部汇报。最终由公安部定性。之所以在案发3天后公布案情,是担心过早公布影响破案。然而因事件经过了三天的发酵,公安机关突然的案件定性却引发了一些人的质疑,有人认为公安机关定性邪教犯罪是在转移话题,并由此还衍生出了“邪教杀人的定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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