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26日电(记者 陈烨菲)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了“强肾养心胶囊”等6种药品违法广告。这6种违法药品广告发布频次高,违法情节严重,宣传的功能主治、适用范围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据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广告法》有关规定,已将违法广告依法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并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有关规定,对上述违法广告的药品及生产企业进行了处理。
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了药品广告的具体违法事实:
一、江西本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强肾养心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334,其批准的药品功能主治为“补肾助阳,养心安神。用于肾阳不足所致的腰膝酸软,畏寒肢冷,神疲体倦,小便频数清长及心悸健忘,失眠多梦”。 该药品为非处方药,擅自篡改审批内容违法在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广告宣称“服用一个疗程肾激素分泌功能提升,服用二个疗程肾脏过滤功能提升,服用三个疗程前列腺素分泌功能提升;一次强肾,胜过十年补肾;针对性治疗男性肾虚及前列腺疾病,功效卓著,已使众多的男性患者得到康复”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茸杞补肾健脾茶”,【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346,其批准的药品功能主治为“补肾助阳,益气健脾。适用于肾阳虚证所致的腰膝酸软,畏寒肢冷,精神不振,气短,夜尿频多,大便溏薄等症”。 该药品为非处方药,擅自篡改审批内容违法在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广告宣称“有清肾毒和排腺毒,双洗双排,肾腺同治同养的特殊功效;每天只需3杯,起到清洗肾毒腺毒作用;服用一盒见效”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西安大唐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醒脾开胃颗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1020008,其批准的药品功能主治为“醒脾调中,升发胃气。用于面黄乏力,食欲低下,腹胀腹痛,食少便多”。 该药品为非处方药,擅自篡改审批内容违法在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广告宣称“大唐奥舒,因为这个药刚好是醒脾,吃了十盒以后,感觉到这个药有效;大唐奥舒适用于慢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腹泻、肠炎、结肠炎”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四、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 “十八味杜鹃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3205,其批准的药品功能主治为“怯风通络,活血。用于血脉病引起的四肢麻木,震颤,肌肉萎缩,筋腱拘挛,口眼歪斜等症”。 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广告宣称“首次实现药性转换,突破血脑屏障,激活大脑细胞,让中风偏瘫一次治好;中风偏瘫要复原,就用母地0.3”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误导消费者。
五、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 “清肺十八味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5021607,其批准的药品功能主治为“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广告宣称“消咳除喘活心肺,三副老方治到位;丹神定喘有奇效,除病只需三副药;一天只吃一副药,疗效持久又霸道;心肺好,治病除根不再犯”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误导消费者。
六、吉林省中鼎药业公司生产的 “参黄养阴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240,其批准的药品功能主治为“益气养阴,活血化瘀。用于气阴两虚兼血瘀证冠心病的辅助治疗”。 该药品为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广告宣称“迅速融掉心脏血管中大小血栓,把心脏血管反复清洗两遍;激活衰竭心肌细胞,好比换了一个全新的心脏;一般一个治疗周期也就是57天就能好的差不多了,特别严重的,两个周期都能康复的和正常人一样”等。该广告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内容,严重误导消费者。
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不要相信违法广告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