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警方15日介绍,当地男子曾某利用偷拍的性爱录像相威胁,逼迫妙龄女子与其发生性关系长达一年。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警方介绍,今年8月1日晚21时许,一名年轻女子小青(化名)来到玉林市北辰派出所报案,称男子曾某从去年开始利用偷拍的两人性爱录像相威胁,一直强迫自己与其发生性关系。现该男子在教育中路的一家宾馆开房,又威胁她前去发生性关系。
接到报案后,民警马上带着报案人直扑位于教育中路的一家宾馆,将已脱得精光的嫌疑人曾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曾某供认了自己长达一年多的恶行。他交代,多年前他通过网聊认识了小青。2010年7月一天一次同学生日聚会后,喝了酒的小青在他的一番甜言蜜语后,第一次与他发生了性关系。
2010年8月初的一天,曾某再次提出与小青发生性关系,小青感觉与曾某不适宜再发展下去断然拒绝。孰料,曾某威胁称:假如不答应他,就去小青家把两人的事情告诉小青的母亲,再对小青的朋友公开。一番威胁后,曾某又哄小青与其发生性关系。在这期间,别有用心的曾某用手机拍下了小青从卫生间出来时的照片。
2010年8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曾某以“上一次开房时,拍有小青的裸体照”相威胁,第三次伎俩得逞。这次,曾某将一台数码相机放在床边的桌面上,用衣服盖住相机大部,用相机的视频录像功能把自己和小青在床上发生性关系的过程偷拍了下来。
手握肮脏“利器”的曾某,在随后大半年时间里,以这部性爱录像相威胁,先后10多次强迫小青与其发生性关系。
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曾某利用类似的手法,同时侵害了多名女性。警方呼吁受害者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让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