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的打工仔小刘在丰台区一家无照网吧上网时不幸猝死,其父母随后起诉网吧经营者和房东索赔6.4万余元。昨天上午,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小刘的父母称,去年10月1日,小刘去丰台区南苑槐房路一家网吧上网,当日猝死。经查,该网吧是一家“黑网吧”,空气极差,导致小刘死亡。他们要求网吧的经营者和房东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6.4万余元。
对此,网吧的经营者称,小刘曾在一家小型无照服装厂打工,去网吧前连续工作17个小时没有休息。10月1日下午3点左右,小刘进网吧时已经很疲惫,约10分钟后,他被发现抽搐,急救车赶到时已经死亡。警方调查结论称其是猝死,不属于刑事案件。经营者认为,小刘是过度劳累加上身体原因导致死亡,应向服装厂老板索赔。
网吧经营者还说,去年8月他接手网吧,不懂需要登记。出事后他被拘留10天并罚款,40台电脑被工商暂扣。他愿意在工商处理后将电脑变卖对死者父母进行人道主义补偿。房东则不同意赔偿。
对此,小刘的父亲说,服装厂老板是他堂妹夫,不可能让死者连续工作17小时。他称自己不会向服装厂老板索赔,“我儿子在哪儿死的,我就找哪儿”。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