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昨日透露,7月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服务费(俗称卫生费),将由上门收取改为与水费合并收取。市民交纳水费时,收费单上将新增“垃圾费”项目。此举将有助于提高生活垃圾服务费收费率。
生活垃圾服务费收费率偏低在全国是个共性问题,我市2008年收费率仅为21%,缺乏有效收费手段是重要因素。2009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将我市及南京、长沙列为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城市,明确要求实行垃圾处理费与水费合并收取。
据了解,凡是纳入城市供水管网服务范围的居民和单位,经城管部门依据收费标准核定其生活垃圾服务费应缴费额后,由供水企业在对其收取水费时,一并收取生活垃圾服务费,未纳入城市供水管网服务范围的居民和单位,其生活垃圾服务费仍由城管部门直接收取。
本次实行收费改革的包括江岸、江汉、硚口等7个中心城区及武汉开发区、东湖开发区、东湖风景区和武汉化工区。蔡甸、江夏、东西湖等6个远城区暂不执行。
据介绍,实行“合并收取”后,居民仍按每户5元/月标准,机关、企业按在职职工(含临时聘用人员)每人4元/月标准缴纳。商户实行累进制收费,即按经营面积大小,划分不同面积部分分别计算,累计汇总应缴费额,相比原标准有所下调。即日起,低保户可凭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证及低保金领取账户,到所在街道城管部门办理免缴手续。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生活垃圾服务费用于我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及环卫设施的配套建设和维护,与水费合并收取后,收费率有望提高20个百分点,有利于提高环卫服务质量。城管部门将会同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监督。
据悉,由于供水企业当月收取的是上月水费,市民真正与水费一起缴纳卫生费将在8月份。
全市日产垃圾近7000吨
财政拨款仍占
环卫经费大头
本报讯(记者李锐 通讯员叶志卫 叶火生) “新的收费方式能提高卫生费收取比例,但环卫经费依然主要靠政府财政拨款,卫生费仅作为资金缺口的弥补。”昨日,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我市2008年日产垃圾6040吨,按每年4%的比例增长,今年将达6790吨/天,而每吨垃圾处理成本为456.05元,一年处理垃圾就需约11亿元资金。
目前,我市垃圾处理以简易卫生填埋为主,由于最大的陈家冲填埋场地处新洲,中心城区垃圾处理成本提高。新建成的长山口、汉口北2座垃圾焚烧处理厂投入使用后,政府每年要投入约2亿元运营费用,还有新沟、锅顶山、星火等3座垃圾焚烧处理厂正在建设中,也需大量建设资金。
作为环卫经费重要来源之一,我市自1995年开征生活垃圾服务费,但收费难现象一直突出,收费率在20%左右,2008年仅收取卫生费1.8亿元。
该负责人表示,卫生费收取方式改革方案制定中,也曾学习其他国家和地区做法。比如,日本实行卖垃圾袋制度,居民只能使用由政府监制的垃圾袋倒垃圾,否则将面临处罚,而欧洲一些国家将卫生费与税或煤气灯捆绑。我市之所以选择与水费合并征收,是因为水费收取平台比较完善,合并征收具备可操作性。
他说,希望市民加强理解配合,主动缴纳卫生费,以保障我市环卫作业正常运转。
城管部门公布咨询电话
本报讯(记者李锐 通讯员叶志卫 叶火生)实行新的卫生费收取方式后,市民有疑惑怎么办?昨日,城管部门公布咨询服务电话,为市民答疑解惑。
市城管局:85560161,江岸区城管局:82410889,江汉区城管局:85422658,硚口区城管局:83795703,汉阳区城管局:84760002,武昌区城管局:88231029,洪山区城管局:87109923,青山区城管局:68865386,东湖开发区城管局:87985308,东湖风景区城管局:86794357。武汉开发区城管局工作电话正在调整中,该区域居民可拨打市城管局电话咨询。
据介绍,上述咨询电话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市民也可拨打24小时开通的市城管服务热线:82712345。
抄表到户的小区居民
物业管理费每月将少5元
本报讯(记者李锐 通讯员叶志卫 叶火生) 昨日,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抄表到户的物管小区居民在交水费时缴纳卫生费后,物业公司必须剔除其物业费中计入的卫生费,即此类居民以后每月将少交5元物业管理费。
据介绍,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中,包含小区内部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的费用。过去,物业公司要向街道环卫所缴纳清运费。实行合并收取后,物业公司不再缴纳清运费,城管部门还将按其实际工作量从收取的卫生费中予以返还,以保障小区正常清扫保洁。
据了解,未实行抄表到户的物业管理小区居民,由物业公司按照城管部门核定的居民户数,在交纳水费时一并缴纳。而以总表计量的用户,其卫生费收费金额经城管部门核定后,由供水企业在收水费时一并收取。
对于经许可的临时占道经营摊点、夜市排档等,由于其未与供水企业形成供用水关系,不属于合并收取范围,其应缴费用按对应标准核定后,由城管部门直接收取,并及时汇缴市生活垃圾服务费财政专户。
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已经缴纳全年物业费的居民,可以要求物业公司退还下半年30元卫生费。
欠缴卫生费不会停水
恶意拖欠可能成被告
本报讯(记者李锐 通讯员叶志卫 叶火生) 卫生费与水费捆绑收取后,欠缴、拒缴卫生费会不会被停止供水?昨日,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不会,但对于经反复宣传、催缴仍不缴纳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并可能诉诸法律。
据了解,凡发生欠缴、拒缴卫生费,水务集团公司在收取该用户水费时,通过“合并收取”系统将该用户欠费信息发送至城管部门,由其所在街道城管部门负责上门宣传和催缴。如经反复宣传和催缴仍拒绝缴纳卫生费,城管部门将依据《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对其按日加收欠缴费用总额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该负责人说,对于居民欠缴卫生费,将主要以宣传、催缴为主,但对于单位欠缴的,因其数额较大,必要时将采取法律手段,通过打官司追缴其应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