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楼盘的交楼标准都是带精装修的。精装房交楼即可入住,免去了业主东奔西走找家装公司装修以及后期跟进装修的烦恼,省心省力,渐渐为业主所青睐。但一些不法商家钻精装修房的空子,令业主蒙受经济损失。
某楼盘打出了买房子附送2500元精装修,业主拎包即可入住的广告,黄先生看到广告后,带着家人参观了该楼盘推出的样板房。样板房的设计布局气派高雅,用料讲究,全屋采用的石材、实木地板、瓷砖、卫浴洁具都是知名品牌。楼盘的销售人员介绍,样板房除家具、灯具、电器、布艺外,其余的装修都是交楼标准。黄先生和家具看了样板房后十分满意,于是花了110万元买下了与样板房同一装修标准、面积98平方米的另一套房子。
然而到了收楼时,黄先生发现自己的房子装修标准与样板房完全是两回事,样板房用的全部是名牌产品,而到了他的房子全部都是普通的杂牌产品。即便是名牌产品也是最低档次最便宜的型号。黄先生顿时发觉上了开发商的当,装修标准根本不值2500元每平方米的价值,充其量也就是900元每平方米的简单装修标准。找开发商理论时,开发商则称合同只标明了是什么品牌,根本没说是哪种型号,更没有约定装修的价值,因此不能算违约。
案例分析
广东华誉律师事务所的郭嗣彦律师对本案例进行了分析。郭律师表示,目前,精装修商品房买卖中因装修质量产生的纠纷有上升趋势。在黄先生的案例中,开发商的行为构成违约。开发商的行为构成违约。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因开发商严重违约,若该精装修房已不能达到黄先生的购房目的,黄先生可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诉请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并赔偿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不能与开发商协商解决矛盾的情况下,黄先生可以向法院(如约定仲裁应到仲裁委员会)诉请开发商重新履行装修义务、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黄先生不能如期入住所产生的房租等间接损失。
然而,由于很多购房者在购买精装修商品房时,没有重视合同的内容,当装修出现问题时便难以拿到有利的证据进行维权。郭律师提醒广大购房者,选购商品房时,应加强自身的合同意识,即重视合同内容,在签约时坚决要求把自己的权利条款填写到合同文本上,有备无患。购房者在签定合同之前,要查看合同中是否明确工程施工规范,是否标明装饰工程的监理公司。对于装修过程中使用的建材和配置的电器、洁具等设备,使用品牌、型号等务必要求开发商明确填写,并以此作为验收的依据。与此同时,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环保问题、保修问题同样是购房者购买前应确认的。开发商不仅要承诺使用的材料符合环保标准,而且在装修工程竣工后,开发商还需要请权威机构进行室内环境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此外,购房者应该要求开发商把住宅装修保修期限包含在购买精装修房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