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刘小姐与男友争吵后,深夜怄气出走,一名男子与之搭讪后欲行不轨,后将其杀害。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凶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查明,去年8月31日晚11点左右,23岁的刘小姐在密云县的暂住地内,与男友发生争吵。次日凌晨,她从暂住地出走。凌晨2点左右,男子刘磊在小区附近遇到刘小姐,并与其搭讪。随后,刘磊对刘小姐欲行不轨时被拒,将刘小姐强行拖至一空地处,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刺刘小姐项、背部数刀。
刘磊称,他当时想和刘小姐发生关系遭拒,行凶杀人。
市二中院认为,刘磊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