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三点建议:一、政府要在观念上大力宣传,让大众对大数据的利用形成正确的认识,哪些是合理合法的,是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哪些是属于非法滥用的,有损社会建设。通过宣传打击买卖个人隐私信息、传播非法短信和垃圾邮件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例,给公民个人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以应有的警示,从而建立社会共识和良好的道德氛围。
二、推进与个人隐私保护相关的政策法规框架的建立,综合考虑社会治理的需要和个人权益保护之间的平衡。形成适合中国国情的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框架,是对信息时代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贡献,这中间有很多重要的细节值得斟酌。比如,是不是要限制一个电子商务网站保留其客户交易信息的最长时限对政府部门也有要求,对公民的有些信息是能存尽量存,还是应该安排一些制度性的遗忘,也就是在一定的时候就要删除。
三、要重视个人隐私保护的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现在出于国家安全需要,在信息安全技术上的投入是比较大的,也形成了一些重要成果。但是在对个人隐私保护政策与技术方面的研究还很不够,相对的人员也很少。个人隐私保护是大数据时代的重要民生。个人隐私保护远远不只是信息技术的问题,还有很多社会科学、交叉学科的问题。建议在适当的部门建立个人数据保护机构,系统开展和协调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