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招远事件当中,水军参战情况严重,毫无疑问,他们受邪教集团操纵矛头一律指向公安、政府和体制,造成了网上的虚假民意。
目前,对于这些负能量大V和水军,除了按照两高司法解释进行处置之外,微博、微信、贴吧等自媒体运营方也应落实主体责任,负有监管之责,应切实管好那些负能量在网络上的传播,不能任由虚假信息、负能量言论、政治类有害信息误导舆论。
网络大V、公知账号利用社会悲剧事件和社会热点事件,一次次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故意造谣煽动,歪曲事实,为邪教说话,为暴力叫好。一些人还利用微博注册软件、粉丝刷号器生成了不少虚假粉丝微博,由虚假粉丝组成的“微博水军”借助庞大的粉丝群体去打造热点话题、引导舆论影响事件,成为微博营销的工具。
网络营销账号的危害性已经远超恐怖分子和邪教分子,对网络犯罪行为的惩治,不能偏离法制的轨道,要坚持线上线下一起打。要警惕营销类账号和政治类有害信息的推波助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行动,打击网络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
网络绝非法外之地,必须依法管理。即使对那些强势媒体、知名网站和名人博主、微博大V,在管理上也必须敢于碰硬,该警告的警告,该禁言的禁言,该关闭的关闭。
3、全国一盘棋,协力维护正常的网络环境
互联网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的最大变量,建设好互联网,利用好互联网,管理好互联网都是我们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石和指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