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条微博,知名诗人、学者叶匡政予以转发,并评论道“当地公安局把调戏良家能说成发生口角!当场暴毙能说成抢救无效!朗朗乾坤把群众当傻子!……‘发生口角’与‘索要电话未果’有区别,‘殴打’与‘拿着钢管对头部猛砸’有区别,‘抢救无效’与‘活活打死’有区别。刀笔诛心,官V的避重就轻,硬生生写出一个丑字。”
@新闻不发炎 先是批评当地报纸《今日招远》封锁消息,进而讽刺道:招远公安局此次发布的新闻稿,堪称新闻发布的“经典之作”:用轻描淡写的“发生口角”,似乎双方都有错,以此掩藏了施暴方强行索要素不相识的受害者电话号码引发事件的真相,不知意欲何为?如此发布,只能导致新闻发炎,舆情发酵,进而消解公安机关的公信力!
在案件还在侦查阶段,相关信息还在进一步核实,不宜过多披露案情的时候,这些大V不在现场,却凭主观臆测,罔顾事实,隔空造谣,一起邪教徒索要电话不成导致的故意杀人案,被说成是调戏良家;公安微博发布案情结果,就成了刻意隐瞒真相。
这些言论加剧了网民的不满情绪,网民由对施暴者的愤怒迅速转向招远市公安局。横向溢出到@招远市公安局之前的微博,纵向上的批评、指责、质疑则指向了山东省公安系统。
对于“为何三天后才公布案情”的原因,招远宣传部副部长于言伟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亦做出了详细说明。
谣言四:披露邪教组织成员身份,是在为嫌疑人减轻罪责
招远案发生后,警方披露涉案人员系邪教组织成员。这一信息却让有些人误以为在为犯罪嫌疑人减轻罪责。其实,警方在通告上称本案是“涉嫌故意杀人罪”,而非“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因此,网传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杀人定罪最多7年以上”并不适用本案,理论上最高刑罚为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