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国税局获悉,近三年省国税系统累计为纳税人减免税收611亿元(企业类纳税人502.7亿元,个体工商户108.3亿元),相当于全省三年国税收入的17.2%,为全省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行业看,钢铁(三年减免81.5亿元)、电力(63.7亿元)是我省减免税受益最大的两个行业。除此之外,其他行业主要为化工业减免31.9亿元,建材业减免30.4亿元,炼焦业减免29.5亿元。
据介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是主要减免税种。增值税减免额最多,三年共减免354.3亿元,企业所得税为154.3亿元,两税种合计占全省减免税额比重达83.2%,促进了产业优化升级。从2008年至2010年,我省为高新技术企业落实减免税共56.7亿元,对促进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